作者:默思編輯部 發布:2026-08-08
限制性股票單位(RSU)是不少外商與上市科技公司常見的薪酬組成之一,但相應的稅務處理相對複雜,經常讓拿到RSU的科技從業者感到困惑。這篇整理實際的課稅邏輯與需要留意的重點。
RSU在領取,也就是既得(Vest)的當天,發放公司會將這筆金額呈報給國稅局,以既得當天的股票市價計入員工的其他所得。RSU會被視為當年度的其他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稅一起申報課稅——這代表即使員工沒有選擇立即賣出股票,光是股票既得這個動作本身,就已經產生了應稅所得,不能等到真正賣股變現時才處理稅務問題。
當員工實際賣出股票、實現獲利時,還有另一層稅務考量:若一整年因為賣股等海外投資獲利超過100萬元,就需要申報海外所得。在特定情況下,若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也就是俗稱的最低稅負制)的規範,還可能需要額外多繳稅款——這個門檻對持有大量外商RSU、且股價成長顯著的科技從業者而言,並不是遙不可及的天文數字,需要提前掌握申報時程與試算稅額。
值得留意的是,國稅局近年透過CRS(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機制加強查核,台灣已與澳洲、日本及英國等地交換CRS資訊,這代表海外金融機構會將帳戶資訊回報給稅務機關——對持有海外券商帳戶、透過海外券商處理RSU相關交易的科技從業者而言,這意味著資訊透明度大幅提升,過去可能存在的申報疏漏風險也隨之提高。
對於外國母公司直接發行RSU給台灣分公司員工的情況,公司端是否需要辦理扣繳,也是實務上經常被詢問的問題,這類跨境股權薪酬的扣繳義務認定,涉及母子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與稅務協議安排,建議透過公司內部人資或外部會計師事務所確認具體適用規則,不宜自行假設處理方式一致。
對正在評估含RSU薪酬包的offer的科技從業者而言,理解既得當下就要課稅、賣股獲利還可能牽涉海外所得申報這兩層稅務結構,能避免在實際領到股票或賣股變現時,才驚訝地發現實拿金額遠低於帳面上的股票市值。建議在簽署offer前,先概略試算不同既得時間點的稅務負擔,才能更準確評估這份薪酬包的真實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