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默思編輯部 發布:2026-10-14
美國帶薪家庭假(paid family leave)制度的版圖,在2026年又向前擴大一步。明尼蘇達州與德拉瓦州的新制度,雙雙於1月1日正式上路,成為全美最新加入這項勞工保障行列的兩個州。
明尼蘇達州新上路的《帶薪家庭與醫療假法》,允許勞工最長請假20週,期間可領取薪資替代給付,給付比例依薪資級距落在原薪資的55%至90%之間。這項法規的適用範圍相當全面:不論雇主規模大小、員工人數多寡,一律涵蓋在內,是目前全美規範最寬鬆的帶薪家庭假制度之一。
德拉瓦州的做法則採取較為漸進的設計:合格勞工每年最長可請12週的帶薪假,用於照顧新生兒;若是勞工自身的醫療需求、家人疾病照護,或因家人服役相關事由,則在兩年期間內最長可請6週。德拉瓦州的適用門檻依企業規模分級:僱用10到24名員工的企業,僅須納入育嬰假給付部分;僱用25人以上的企業,則須全面適用整套制度。
截至目前,不同機構對「全美共有多少州已實施帶薪家庭假」的統計數字並不完全一致——有法律事務所統計為16州加上華盛頓特區,也有統計認為是14州(含特區)。這種落差主要來自各州立法生效時間點不同,以及是否將「僅涵蓋部分情境」的簡化版制度也計入。無論採用哪種統計口徑,可以確定的趨勢是:帶薪家庭假正從少數州的例外做法,逐漸演變為美國職場的普遍常態。
對勞工而言,帶薪家庭假制度的擴大,意味著面對生育、重病照護等人生重大事件時,不必在「照顧家人」與「保住收入」之間被迫二選一。對企業雇主而言,這也代表人資制度必須持續追蹤各州法規差異,尤其是跨州營運的企業,更需要為不同州別的員工,準備符合當地規定的假別與給付方案。對台灣讀者而言,美國這種各州自行立法、逐步擴散的模式,與台灣由中央政府統一制定育嬰留職停薪等制度的做法形成有趣對比,也提供了另一種思考社會福利政策演進路徑的角度。
明尼蘇達州55%至90%的薪資替代給付區間,背後反映出一項常見的政策權衡:給付比例若設得過低,低收入勞工往往負擔不起請假的機會成本,實質上形同虛設;但給付比例若設得過高,又可能對企業造成沉重的財務負擔。如何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是每個新推動帶薪家庭假制度的司法管轄區,都必須面對的核心難題,也是制度設計能否真正落實的關鍵,而非只是紙上立法的政治宣示,徒具形式卻無人敢真正請假使用,淪為紙上的福利而非實質的保障,這是制度設計者必須正視、也是員工自身文化慣性必須克服的落實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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