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節稅怎麼做?開業診所vs受雇醫師的稅務差異,78%費用率是關鍵

作者:默思編輯部 發布:2026-08-05

醫師收入高,稅務規劃自然是職涯規劃中不能忽略的一環。但「開業」與「受雇」這兩種執業型態,在稅務結構上其實有相當大的差異,這篇整理實際的稅制邏輯,幫助正在考慮開業或評估執業型態的醫師建立基本認知。

執行業務所得的費用率優勢

西醫師的標準費用率是78%,也就是說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時,可以直接認列78%的收入作為必要成本費用,等於只有22%的收入需要被課稅。相較於一般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允許扣除的比例明顯更有優勢——這也是為什麼許多醫師會傾向以執行業務所得的方式申報收入,而不是單純的受雇薪資所得。

受雇/駐診醫師:拆帳比例限制收入天花板

受雇或駐診醫師雖然同樣能適用執行業務所得的費用認列方式,節稅效果對高收入醫師而言相當顯著,但這種模式受限於診所或醫院的拆帳比例,一般落在40%到50%之間,意味著收入存在天花板——即使個人門診量再大,能實際拿到的收入比例仍受合約條件限制。

開業院長:25%純益率與自費項目監管趨嚴

開業院長的稅務結構則不同:診所擁有盈餘分配權,且適用財政部核定的25%純益率,也就是75%的收入可以視為成本認列,稅務彈性比受雇模式更大。但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起國稅局已加強對植牙、全瓷冠等自費項目的金流監控與勾稽比對,代表開業診所在自費收入的申報上,需要更嚴謹的帳務管理,不能便宜行事。

長期財富累積:開業風險與報酬並存

開業雖然承擔的經營風險明顯更高——包括店面租金、設備投資、人事成本等固定支出——但若能將淨利率維持在25%以上(優於官方核定的標準),長期財富累積的速度會遠高於受雇模式。這也是為什麼不少醫師在累積一定臨床經驗與病人基礎後,會選擇從受雇轉向開業,用承擔更高風險換取更大的稅務與收入彈性。

職涯啟示:稅務規劃不是開業後才要想的事

對正在考慮開業或評估不同執業型態的醫師而言,理解這兩種模式在費用認列與純益率上的結構性差異,應該是職涯規劃早期就要納入考量的因素,而不是等到真正開業、面對第一次報稅才臨時抱佛腳。及早找專業會計師建立帳務習慣,也能降低未來被查稅補稅的風險。實務上不少醫師會在受雇階段先累積數年的完整記帳經驗,熟悉自費收入申報與成本認列的實務眉角後,再評估開業時機,避免一開業就同時面對經營與稅務兩條學習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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